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老虎袭击游客,怎么看待这件事故的责任归属?
-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你怎么看?责任到底归谁?
- 怎么看待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一案?
- 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开庭,你怎么看?
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老虎袭击游客,怎么看待这件事故的责任归属?
如按法律层面来分析:
其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园方应负无过错责任,即系无论园方有无过错,都应负法律责任,应予赔偿;
其二,如有证据证明在***中游客自身有一定过错并且园方对安全方面已做足防范措施的,可相应减轻园方责任。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你怎么看?责任到底归谁?
觉得男人不够飚,驱车园内寻目标;
园方已告禁下车,奈何欲烧心烦躁;
虎区下车秀***,虎妻咬她把家保;
母亲见状下车护,虎妻被打众虎保;
己愿未逞母丧命,心生毒计把园告;
不思己过母替命,反怨园方没管好;
声称诉公不为钱,开口就要百万钞;
不如己意往上告,厚颜***公德抛;
养女不教母替命,园方不该把钱掏。
个人觉得主要责任在那个下车的女儿身上!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明知不能下车,园方有告知牌,入园须知等各种告知,说明下车肯定是有危险的,难道你还抱有侥幸心理吗?其次园方应该加强游客的统一管理,建议取消游客的园区自驾游。因为你不知道哪个游客虽然知道不能下车,也签署了协议,但是最后出了问题,还是会怪罪园方。我们不能因为你失去母亲,受了伤,就把舆论倾向你。因为主要原因在你,如果不是你随意下车,不会造成后面的结果!可以说是你间接害了你母亲!难道因为你失去母亲,就可以不负责任吗?这样只会让越来越多的人逃避自己的责任,不正面自己的错误!只会给社会带来更多负面影响
怎么看待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一案?
19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老虎伤人”案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公开开庭审理。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原告一家分别以生命权***和健康权***为由,将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至***,索赔149万余元及69万余元。庭上园方辩称其已经尽到管理职责,并***取了适当的救助措施,因此不应承担责任。而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
***加载中...
去年7月23日下午,赵某一家三口与母亲周某某乘坐私家车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游玩,游览至东北虎园出口附近时,赵某从副驾驶下车,从车头绕到驾驶室旁边位置,被老虎咬住背部拖至不远处的山坡平台处,周某某下车救助也遭老虎袭击。事故导致赵某受伤、周某某死亡。
而这一***的谁对谁错也成了大家所议论的重点。但是大家忽略了从老虎的角度来看,因为平时我们去动物园玩,都是动物在笼子里,人在外面参观,而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则正好相反,等同于把人关在笼子里,让老虎在外面看。时间长了,老虎或许认为,这里的规矩就是:凡是在笼子里的就是让我老虎来看的,不是来吃的;而从笼子里扔到外边的肉都是让我们抢着吃的(从笼子里扔出肉喂老虎)。所以只要不是在笼子的,老虎会认为就可以随便抢着吃。而赵某和其母亲对于老虎来说就像是被扔出来的食物一样,这应该也就是***里酿成惨祸的原因。
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开庭,你怎么看?
这个问题涉及法律问题,不能给与准确的的回答,只能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八达岭动物园方面:
一、在涉及游客生命安全的问题上,是否有安全措施:包括在醒目的位置(比如在入园门口及道路旁)有安全提示,和警示牌。还有和游客签署带有法律约束的协议书。比如《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协议书》等等。
如果动物园方面没有安全提示、没有与游客签署责任鉴定的法律文件,如果出现了伤人、死亡***,动物园方应负主要责任!
游客方面:
是否能看到安全提示、和警示牌。最重要的是,是否与动物园方签署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协议书》,这是界定责任的法律文件。
如果游客能看到安全提示,最重要的是与动物园方签署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协议书》,游客要负完全责任!
为了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和人道主义精神,动物园可适当给于受害方部分慰问抚恤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